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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韶武人社监字﹝2025﹞第61号

发布日期:2025-10-11 16:24: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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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韶武人社监字﹝2025﹞第61号

韶关市三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韶关市三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张*娣工资6093.56元、陆*工资14051.15元、卢*英工资1740.92元。该行为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文书之日3个工作日内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我大队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    邮编:512026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769891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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