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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5-12-26 15:25: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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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武人社监字〔2025〕第139号


韶关市武江区大音艺术培训中心: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收到本文书3个工作日内派负责人并携带如下资料到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股105室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

  3.请核实并提供你公司是否存在拖欠黄*英员工工资的情况说明,如已发放员工工资,请提供发放员工工资的银行流水,如未发放,请核实欠薪金额并说明欠薪原因;

  4.提供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签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1-8628896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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