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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发布日期:2026-04-20 16:27: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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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武人社监字﹝2026﹞第26号

铜仁钰伦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公司拖欠晏*权工资10483元、拖欠王*奎工资10483元、拖欠邓*顺工资10483元、拖欠王*斌工资10483元、拖欠晏*尧工资10483元、拖欠晏*勇工资10483元、拖欠邓*智工资10483元、拖欠向*宾工资10483元、拖欠向*进工资10483元、拖欠晏*方工资10483元、拖欠邓*洪工资10483元、拖欠向*坤工资10483元、拖欠邓*泉工资10483元,共计136279元。该行为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上述劳动者工资。

  请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3个工作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求你单位向劳动者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      邮编:512026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769891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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