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武人社监字﹝2026﹞第28号
湖北资洋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韶关保利时光印象项目中,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且在我局调查处理期间,你公司未积极配合解决,也未对工人工资数额进行核实确认(二次结构、砌筑抹灰班组)。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务必完成以下事项:
1.核实确认工资:对所有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的工人进行核实,逐一核对工资拖欠具体金额,形成经工人签字确认、你单位盖章认可的《欠薪工资表》或相关书面材料。
2.核对完成欠薪工资数额后立即支付工人工资。
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逾期未按要求改正,或拒不履行指令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你单位逾期未核实、支付工人工资,我局将依据建设单位、劳动者提供的材料确认工资数额认定事实,并依法责令你单位限期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 邮编:512026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769891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