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武江区人社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6-05-08 09:52:46 来源:本网
打印

 韶武人社监字〔2025〕第25号

被催告人:乐昌市凯杰装饰工程部                  

  你单位承接的韶关高新区星悦十七期项目(1-5#)楼油漆及石膏线工程存在拖欠15名劳动者的工资,共计296220.3元。其中:1.拖欠全*平工资11042元;2.拖欠全*娥工资11042元;3.拖欠全*林工资11042元;4.拖欠全*富工资7937元;5.拖欠杨*工资21394元;6.拖欠刘*华工资21808.3元;7.拖欠韩*华工资52180元;8.拖欠韩*振工资53014元;9.拖欠谢*鸾工资20124元;10.拖欠黄*耀工资4257元;11.拖欠朱*亮工资10843元;12.拖欠郑*唐工资24436元;13.拖欠张*梅工资11393元;14.拖欠王*工资23065元;15.拖欠苏*海工资12643元。

  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我局于2025年8月27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韶武人社监字〔2025〕第25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   邮编: 521026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1-8769891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