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构建经济大省之统计强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神,韶关市局为进一步夯实镇(街)统计调查基础,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镇(街)统计调查能力,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推动镇(街)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11日,韶关市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镇(街)统计能力试点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了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确定10个镇(街)进行提高统计调查能力改革试点,要求8月底完成。工作中将突出典型示范效应,其余镇(街)在总结试点经验后推广,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规范了重点内容。《方案》强调:一要优化统计机构主要职能。明确镇(街)负责统计调查等工作;二要配齐配强统计力量。明确镇(街)分管领导、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力量配备等;三要规范统计工作建设。从解决统计办公硬件建设,完善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档案管理,强化统计台账建设,以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进一步规范细化了镇(街)统计机构建设标准。
三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改革试点任务落实,两部门成立了提高镇(街)统计调查能力试点领导小组,4至5月份,对部分镇(街)开展了调研,初步掌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同时明确工作时间进度,积极稳步推进工作落实。
2021年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韶关市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市统计机构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能力,促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