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武江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多次组织学习。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学习关于法治建设内容结合起来,以《条例》中有关统计造假的相关内容并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为主题,为党员、干部讲授纪律党课,邀请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负责同志以“学条例、守党纪”为主题作专题宣讲,加深党员、干部对《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区统计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9月23日组织学习。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要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和干部学法用法。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要求,持续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推动全区统计战线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除了组织全局学习外,于3月召开2024年武江区统计调查工作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会议,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统计造假的相关内容。分别于6月和7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例,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落地落实,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7月4日在2024年武江区中青年干部暨新提拔干部任职能力培训班上开展统计知识与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推动我区优秀青年干部正确认识统计工作、增强统计法律敬畏意识和自觉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7月31日在区委办公室干部学习交流会举行专题业务培训,对统计基本概念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介绍。二是利用各种普法契机宣传《统计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区“四上”企业统计员统计业务培训班,把统计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将“五经普+法治”作为普查工作的重要抓手。大力营造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在日常入户调查过程中,通过发放《一封信》和统计法治宣传单,使企业充分认识经普的意义,要求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诚信普查,如实上报数据,应统尽统,配合好经济普查。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设立普法宣传摊位、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使广大市民对《统计法》及统计工作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增强群众统计法治意识,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起到积极作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法治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把法治工作落实到推动新阶段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积极落实的领导机制。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以《条例》中有关统计造假的相关内容并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为主题,为党员、干部讲授纪律党课,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组织党组领导干部读书班,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我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规范政府职能履行,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等情况。我局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8项,均已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同时我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统筹确认的标准化要素,确保已纳入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与上级部门统一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指导支持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抽查流程,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重视重大执法决定事前审核。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具体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记录。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认真调查取证,弄清楚违法事实。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要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罚建议,慎重作出处罚行为,如有重大执法决定,必须向上级报告并经过法制审核,不随意作出执法决定。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刻认识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和重要推进机制,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统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是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能力。开展本局统计执法业务培训,选派符合条件的一名公务员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并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制定《2024年武江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11家规上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2家规上餐饮业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制定了《2024年度武江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抽查的17家企业(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事先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通过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会计凭证、统计台账等),与企业报表进行核对,详细询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行业形势、到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了检查行为规范、检查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检查过程全过程留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耐心讲解统计报表制度,明确统计工作要求,规范统计工作行为。通过执法检查,各受检企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企业统计人员均规范执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依法、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五)不断完善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机制。从区委第二轮第一批巡察开始,区委巡察办在巡察前函请区统计局通报对被巡察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提出需要巡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为巡察工作精准发力提供参考,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区统计局针对每个被巡察单位出具了《落实统计工作检查清单》提供给区委巡察办,各被巡察单位按清单提供资料给巡察组,区统计局法治专业人员配合区委巡察办进行逐条审核并提出巡察意见。2024年已配合完成新华街及其所辖社区、区民政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第九中学、韶关市风烈中学、区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侨联)等单位的巡前情况通报。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工作短板,一是执法人员学习形式单一。上级部门虽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但形式单一、密度不够,知识更新较慢,没有形成高效的培训机制,难以适应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二是统计普法宣传的集聚效应还不够。开展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不多,普法对象主要为调查对象和服务对象,普法覆盖面较为狭窄。创新力度不够,宣传手段和方式较为单一,使用新媒体宣传有待提高。部分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的统计工作多是办公室或财务人员兼任,且经常变动统计人员,未做好工作交接,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局共有4名业务骨干获得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人员身兼多职,企业数量增长与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凸显,与当前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形势不匹配,存在执法压力重、人员力量单薄的情况。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需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和实践,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四是发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作用不足。近年来统计系统有定期开展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教育,但警示教育频次不高、触动不深,多以单纯传达通报为主,推动学习人员谈体会、谈认识少,难以充分吸收和理解。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党中央统计政令和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效果不突出,部分企业和部门相关人员没有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求,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差异化监管等方式,对诚信单位减少检查频次,对问题多发单位增加检查频次,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优化执法干部队伍结构,把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融入到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强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力。
(三)坚持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常态化学法用法普法,紧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宣传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深化。面向社会公众开阔普法思维,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创新式普法,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入千家万户,形成群体效应,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