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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15:11: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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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能力水平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一)坚持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推动全局工作人员不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坚持以学实学深推动融会贯通。聚焦我局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业务培训,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弘扬英烈精神,讲好红色故事,充分发挥“兵支书”“兵调解员”等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三)坚持以考促学增强本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普法学习考试和宪法专题考试,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考试成绩全部达到优良以上。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进行线上考试,扎实推进保密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退役军人部门法治建设思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退役军人法治工作,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退役军人法治工作思路,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一)始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法治工作以及法治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决策部署,先后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双周讲坛等形式,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营造比学赶超学法氛围,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不断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全面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把依法行政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依法履职考核制度,对于新提拔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并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

    (三)加强学习成果深化转化。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和韶关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着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实效,不断提升依法开展退役军人、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切实发挥“头雁作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作用,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及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全面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议事规则,重点落实好《中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合法性审查、顾问专家论证、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把依法决策贯彻到决策全过程,确保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1月30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部门动态、文件、通知等信息56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6条。同时,认真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双公示”信息的要求。

    (四)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活动内控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事项,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加强内审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针对中省资金使用情况对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5个下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五)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顾问聘期考核工作,聘请常年公职律师1名,全年为重大决策制定、重要合同协议签订、疑难复杂争议案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建议约50份(次),为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将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

    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在帮扶援助、政策落实、普法宣传等具体工作中。

    (一)加强走访慰问联系,认真做好帮扶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联系中广泛开展“六送(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帮扶、送保障、送尊崇)”活动,积极宣讲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共更新430名常态化对象,落实常态化联系1645人次,春节前后共走访慰问近3万人,全年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共走访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约9.6万人次。扎实做好省级应急救助工作,为我市家庭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106户退役军人家庭申请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259.92万元。建立市本级的帮扶援助制度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帮扶困难退役军人,为139名退役军人发放市级帮扶援助资金60.3万元。

    (二)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政策,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依法阳光安置,2023年共安置88名干部士官,完成率达100%;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等5项群体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退役士兵安置个案问题;截至11月30日,韶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575人次,出具答复意见书482份,每份答复均力争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政策准确;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驻韶各部队,赠送“拥军手信”等慰问品约180万元;举办“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为620余名优抚对象提供“家门口”的优质医疗服务。持续推进褒扬纪念工作,成功举办韶关市“9·30”烈士公祭活动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联合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展板、宣传手册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公祭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开展英烈祭扫活动158场,参加人数9259人次,为烈属代祭扫烈士墓205座。

    (三)不断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依法服务能力。加强示范引领,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优秀主任(站长)遴选活动和基层站长交流鉴学活动,以示范引领促进服务质量效益提升。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计划,谋划实施新一轮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继续实施“强镇带村”工程,推动加强中心(站)党建兴思政引领、强基础建设兴体系发展、强功能平台兴品牌项目、强权益维护兴满意服务、强常态培训兴服务队伍。持续推进村级全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9个县(市、区)56个村级服务站完成全国示范型创建。每年举办2期服务保障体系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县镇两级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课程涵盖法治专题讲座、政策法规学习、保密知识宣讲,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开展普法、依法行政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坚持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持续增强普法实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参加2023年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经过履职报告、观看专题片、现场互评等环节,综合实地考察和社会评议成绩,我局获得优秀等次。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韶关日报》、韶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法治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推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和《烈士公祭办法》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2023年,共组织退役军人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报道题材篇500次,通过“韶关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近210条。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9月、11月,与市普法办、司法局、南部战区军事法院、广州军事法院等联合开展2023年广东省“宪法宣传周”进军营活动,在活动现场对官兵开展普法宣传、解难答疑,获得广大官兵一致好评。每年入伍、退伍季,我局均组成由安置、优抚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和驻厅律师组成的工作小组到驻韶各大部队广泛宣传安置报到、就业创业扶持、税收优惠、优抚待遇等与军人息息相关法律政策,针对官兵需求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五、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学习主动性和全面性还不够。学习法律法规主动性还不足,个别工作人员能够参加单位安排的集中学习,但对个人自学抓得不紧,同时理论学习方面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部分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较为熟悉,对党内法规学习还不够了解、学习不够深入。

    (二)干部队伍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成立时间较短,相关执法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且普遍缺乏法律教育背景,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执法相关工作落实不够细致,在联合执法上力度不够,而且部门间配合监管较少,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目前对退役军人进行法治宣传,主要是依靠上门走访、退役军人到大厅办事等方面获得相关法律知识,或者是宣传栏进行宣传,宣传形式不够多,面向退役军人精细化、点对点的法治宣传引导还需继续加大力度。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不足。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较多停留在完成任务阶段,在探索创新方面做得还不够,对照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的要求和广大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在紧扣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工作,引领退役军人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强,推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

    六、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与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悉掌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进行规范管理,自觉接收各方面的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夯实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组织专业力量抓好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

    (四)进一步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发挥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作用,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部分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引导其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畅通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完善信访、行政复议等相互衔接的矛盾化解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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