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2023年6月区医保局联合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区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一次性补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的函》,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一次性补齐医疗保险费工作流程。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经与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协商,对工作流程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一次性补齐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流程
韶关市武江区医疗保障局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一次性补齐医疗保险费工作流程.doc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