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韶医保规〔2025〕1号)、
受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广东省各医保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境内异地就医并线上联网直接结算医疗费的,应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信息备案工作: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比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且不受半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拟派驻异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五)异地急诊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异地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自行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申请资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正反面;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房产证、就读证明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提供居住证办理备案的,备案有效结束日期按居住证结束日期,居住证日期如有变更,则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提供本人房产证办理的长期有效;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能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提供“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的,有效期为1年,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办理变更或取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注:提供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的,有效期为1年,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办理变更或取消。在补齐备案材料前回参保地就医的,医疗费报销比例降低25个百分点。取得相关备案材料后应及时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履行承诺事项。在备案有效期内未履行承诺事项,再次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不予受理。除“个人承诺书”外,以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均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医疗费报销比例均不降低。
4.异地转诊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本市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地出具的异地转院转诊证明。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如办理返回手工报销,应提供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急救、抢救证明。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如参保人员属于“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选择“临时异地人员备案”的类型办理业务。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如非急诊人员办理临时异地外出就医选择“临时异地备案”选项时,可咨询参保地经办中心,由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窗口、线上等多种渠道办理。
(一)窗口备案: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并确认无误即时办结。
(二)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办理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上的办理流程: 微信搜索“粤医保”,进入小程序后在左上角选择参保地,然后在首页选择“异地就医备案”模块。 阅读“备案告知书”,等待5秒钟然后勾选“我已阅读信息并同意”,进入备案界面。填写联系电话、选择备案类型、填写转往就医地、参保地联系地址、就医地联系地址、备案开始日期。办理类型:1.选择使用个人承诺书备案的,选择“个人承诺”,点击“查看模板”或在线签名,上传承诺书需打印签名按手印; 2.不使用个人承诺书备案的,选择“材料”。按备案类型上传相应材料;提交。届时可在“粤医保”的“我的”模块内查看审核进度。
办理时限:线上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线下申请即时办结。
是否收费:否
办事窗口: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A1-A8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866811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武江区建设路29号科创园A栋一楼
能否代办: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