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体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八)贯彻执行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战略,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
(九)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推广宣传,推进区域文化、旅游、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以及区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范围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防动员、安全生产、人才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对涉及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单位联系电话:0751-863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