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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文化市场巡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1-07-21 14:39: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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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化市场巡查管理的对象是本辖区内的所有文化单位、场所,包括网吧、KTV娱乐场所、游戏机室、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巡查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

  三、文化市场巡查的重点

  1、有无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有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安全责任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有无制作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有害信息。

  4、有无传播涉及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的有害信息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5、有无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卫生城市以及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专项工作的制度规定。

  四、巡查的工作要求

  1、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片挂点,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每季度至少一次全面巡查本辖区内的文化场所,做好记录,健全台账。

  3、巡查工作应当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各种隐患,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

  4、巡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不得通风报信,做到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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