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 理体系的意见》和《韶关市武江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 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委员会(以下简称西 河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西河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
第三条 西河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 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西河镇党委统一领导 本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社区) 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 西河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 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职责。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和平安建设、 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 盾,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整合辖区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 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及执行本乡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 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居)财务 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 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西河镇党委、政府设下列 9 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镇党委、 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 接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 障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有关工作。编制及执行镇财政预决 算计划。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 理、森林防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 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 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开 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居)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 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 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 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 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 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 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 人才服务、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 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履行监 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 (居)务监督机构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公共 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劳 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 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 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政务服 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指导推进村(社 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 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 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 推动政府管理、村(居)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 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 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 解矛盾纠纷。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工作。统筹辖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信息数据互联推送。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承 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建 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 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 园林绿化、路灯、供水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 源的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环境监察等工作。
(九)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水利、林业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农村宅基地审 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 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
第五条 西河镇党委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 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统 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 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主任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日常工作 分别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
第六条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第七条 西河镇党委、政府机关行政编制 33 名。镇领导 班子职数按省委、市委关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精神确定。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 1 名,副科级。党政机构设正股级领导职数 9 名。
第八条 西河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 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751-87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