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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资质行政注销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8 16:50:40 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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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申请、受理、审查等法定程序,结合韶关市曲政建设有限公司、韶关市福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性承诺等材料,已初审通过资质注销,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天。

  二、申请注销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陈述补正,并经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径向市住建管理局建筑业市场管理科反映。

  三、申报单位保证提及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注销之日起,申请企业将停止一切与该注销资质行政许可有关的活动,否则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可以来信、来电、来访市住建管理局建筑业市场管理科询问。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1-8892601(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监督电话:0751-8530918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公示情况汇总表.xlsx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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