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广东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韶关市武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相关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由一把手亲自部署落实,确保我区自然资源系统在法治政府轨道上不断前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始终贯穿于全部工作和工作全过程,作为谋划和开展工作的基准点,始终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评价绩效的标尺。
(二)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对照《韶关市武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法治武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的通知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关键少数,实行班子成员分工包干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股室,确保了自然资源工作依法行政、高效运转。
(三)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我局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及学习计划等,通过集体学习、部门学习、自主学习等形式,提升全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凝聚党组核心力量,增强法治领导能力。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管理规定》、《森林防灭火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开阔干部职工的视野,提升法治执行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自然资源大讲堂,认真听取专家关于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动态。四是举办全区性的培训活动,2022年7月22日由我局组织对全区各镇(街)相关负责同志、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国有林场负责同志、林木采伐企业负责人代表、各镇村委书记(主任)进行自然资源管理专题培训,提高镇村企三方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五是开展个人自学,干部职工除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统一学法外,还通过韶司在线、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做到依法行政,为工作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我局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能力。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干部职工通过下沉挂点村委会(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思想教育和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责任网格内的群众及商户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和群众正确理性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参与防控,自觉服从区疫情防控指挥办的各项措施。
(三)围绕“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周”等开展自然资源普法教育
为贯彻执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我局充分利用现场宣传、网络、微信、会议、简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始终坚持普法与法治政府并举的方针,做到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强化乡镇基层普法意识。通过“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森林防火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主要交通要道、办公场所及人员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法制宣传画、宣传标语,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过往群众发放自然资源宣传小册子、纪念品等,向企业及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提高法制教育宣传效果。
(四)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提高法治政府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遵守《行政复议法》,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我局有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和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全年没有被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发生。二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积极组织局机关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公务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已持行政执法证人员统一换发新证(国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韶司在线法院庭审旁听;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加强对执法行为事前、事中监督入手,预防和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三是规范信访程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措施,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政府思维和法治政府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推行土地行政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与法院、政府法制部门联合建立“裁执分离”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强制执行案件组织实施责任主体,为镇(街)党委、政府实施行政决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破解了违法案件执行难问题。五是每年积极配合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完善执法案卷的质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五)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
一是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系,依法查处土地违法用地、非法采矿和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林木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互动配合。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全年土地巡查上线率达92.07%,森林防火北斗终端系统巡护率90%以上。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积极开展核查,严格落实执法回避、调查取证、告知、审查、送达等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质量,行政处罚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文正确,案件卷宗材料完整。并按照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对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系统向社会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自然资源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把行政权力项目和运行流程全部纳入行政权力项目库,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问责清单,将责任层层传导、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每个人,做到履职有依、问责有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将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权下放至各镇政府,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主要负责人能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区实施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部署,能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全面提升,能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督促其他领导班子依法办事,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对土地政策了解还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法用地建房仍有发生,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变动比较频繁,而业务培训没能及时跟上,造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参差不齐。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治政府新局面,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把推进法治政府作为履行自身职能,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任务贯彻好、落实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切实履行“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以学习培训为主,结合“自然资源大讲堂”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每个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开展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自然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