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和韶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韶司〔2023〕64号)的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直接适用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
附件:
1.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3996385.html
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 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http://lyj.gd.gov.cn/government/document/standard/content/post_4028042.html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