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4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 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51-86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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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2026
区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公车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和党群等工作。组织拟订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监督专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本区自然资源、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法规股。开展调研工作,草拟自然资源管理、测绘管理、林业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等方面的综合性方针、政策。对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法律法规的审核把关,承担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三)自然资源规划与保护股。协助上级编制实施全区及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市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和预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配合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
(四)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承担建设用地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各类用地审核工作。配合开展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工作,宣传贯彻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五)地籍与测绘管理股。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测绘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拟订地籍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地类审核,监督管理土地确权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协助开展测绘管理各项基础性工作。配合实施水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六)矿产资源管理股。协助上级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调处矿业权的争议纠纷,负责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的年度检查和统计上报工作。
(七)林政股。负责采伐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控工作。负责全区木竹流通的检查监督。参与木竹加工厂(点)的管理,负责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依法管理林地、林权,审核征占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山林纠纷的调查、调解和取证,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木材检查站工作。
(八)营林科教股。编制营林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种、森林经营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非公有制林场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检疫工作。监测、指导植物、花卉的日常检疫、木材的检疫办证。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试验和推广,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九)执法股。负责全区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和森林资源行政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和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辖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协助开展闲置土地调查核实工作。
(十)森林火灾预防股。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 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开展防火 巡护、火源管理、防火灾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 督检查。指导全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参与全区森林 火灾数据统计、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查处挂牌督办有 关工作。指导全区森林防火机构、管理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 组织指导区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 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