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街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开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明确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进行公开。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统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其他八类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韶关市武江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所属事业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监督渠道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0751—8709803;传真号码:0751—8709803。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民路21号,邮编:51202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