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武江区统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通过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电话、来信监督。
电话监督:0751-6103361
来信监督: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统计局 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 邮编51202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