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全区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各地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行为,有效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和警惕性,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阻击战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全区零售药店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风险意识,严格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工作部署,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零售药店落实进店顾客“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目录》海报等疫情防控告示,发现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和健康码异常人员应及时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情况。10月4日至10日,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21家次,责令整改8家。
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从严从细做好全区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筑牢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防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