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5月13日,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联合区文明办在西桥公园开展《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通过立法,将法律援助对象标准和范围进一步细化。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妇女儿童请求给付抚养费或扶养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因遭受遗弃或家暴主张相关权益、交通事故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纠纷,均属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针对特殊人群的部分申请事项,更是开通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缩短法律援助审查期限。
通过此次活动,可以让更多的群众知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律师辩护或代理等法律服务,用法律的武器解决纠纷、维护权利,共享国家法治进步的成果。也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更多地参与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提高其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区司法局 谢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