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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30 10:59: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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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对武江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向武江区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扛牢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政法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谋划。成立了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收集、整理、汇总以及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3月至5月期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委务会,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合理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结合各股室工作职责,制定了《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进一步对反馈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以及整改进展情况,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要求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为做好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认真查摆剖析,压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委机关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围绕反馈问题逐项对标查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及措施。委机关班子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时了解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区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委务会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阶段性学习安排表》,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学习档案,确保落到实处。三是针对“未能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和互动交流”的问题,今年以来,委机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能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开展集中研讨和互动交流,取得学习实效。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平安责任,努力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满意度。聚焦平安建设“三大工程”,印发《武江区关于推进平安建设三大工程的实施方案》《武江区加强“粤平安”平台一体化运营支撑“1+6+N”工作体系工作方案》,并召开区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武江建设工作会议,对实施平安武江建设三大工程推动平安武江建设提质增效进行动员部署。聚焦平安宣传,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契机开展平安建设线下宣传。印发《武江区2024年平安建设普法小课堂活动方案》,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政法各单位以轮驻的方式进行平安建设普法宣传。在“法治网”“南方+”“广东政法””“韶关政法”等平台刊登平安建设相关报道和推文,切实提高群众对平安武江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提升战果成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多次召开全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部署我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并就我区线索摸排量少的问题进行研究,督促各单位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大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制定《武江区常态化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线上宣传通过“平安武江”公众号转发《反有组织犯罪法》《韶关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推文,线下组织各镇(街)、各成员单位结合党员进社区、法治进校园、创文迎检、国家宪法日等契机通过派发宣传折页、海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三是持续推进整治,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全区开展“减量控大2024”专项行动工作,经市综合考评,2024年1月至7月,我区专项行动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全市第1位,专项治理效果显著。综上,今年我区交通安全治理事故预防已取得一定成效。四是对于涉及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提醒谈话,做好思想教育,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委政法委组建的政法队伍建设督查员队伍,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二是计划对区直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

  4.针对“在‘保平安’上未能持续用力”问题。

  一是压实常态化工作责任,强化线索摸排的研判和督导。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督导和问责力度。召开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就我区线索摸排量少的问题进行研究,督促各单位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二是强化养老诈骗线索跟踪处置和打击力度。三是压紧压实平安建设责任,强化担当激发平安建设活力。江湾镇强化平安建设组织领导力度,积极推进“1+6+N”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通过组建“平安共治协会”,打造“围炉夜话”平台,全力推进镇域平安建设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形成经验稿件《武江江湾:“围炉夜话”共话平安乡村建设新模式》并在“南方+”“武江发布”等平台推广。江湾镇2023年平安建设工作满意度、群众安全感等指标均为全区最高。

  5.针对“在‘护稳定’上存在漏洞盲点”问题。

  强化风险隐患源头防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密切关注社会稳定出现的新情况,指导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单位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化解。

  6.针对“在‘防风险’上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2024年5月,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区政法各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17个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持续推进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丰富反邪教宣传方式。利用武江区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各镇(街)部分老龄群众代表前往基地参观学习。结合大型活动开展反邪教宣传。组织各镇(街)通过开展反邪教进村(社区)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健全心理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3月,印发《关于创建“‘粤心安·善美心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平安建设品牌实施方案》,积极为辖区群众提供公益性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开展“粤心安”基层干部心理提升培训班,利用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委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政法委员述职述责述廉等工作。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剖析材料中,均对所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问题剖析。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社会矛盾化解等相关工作风险点,实现工作相互促进、同步落实。

  8.针对“网络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已召开委务会研究部署网络安全工作,强调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发《区委政法委网络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规定》。组织委机关领导干部对所使用的办公电脑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并提醒委机关全体干部定期更换办公电脑、邮箱密码,定期清理邮箱邮件。

  9.针对“宣传阵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已调整“平安武江”公众号栏目设置与板块内容,并对已过期内容进行下架处理,及时更新政法宣传报道内容。

  (二)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10.针对“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不深入”问题。

  一是已结合季度提醒谈话工作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开展提醒谈话工作。一把手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所负责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政治责任。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原则,结合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提醒谈话。召开委务会研究部署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结合业务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召开委务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规定》学习贯彻,提高认识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研究部署。三是针对“抓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不力”的问题,已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前往韶关市粮食安全廉政教育馆接受现场教育。

  11.针对“执法监督职责未全面有效落实”问题。

  一是我委配合上级部门对区政法各单位办理案件进行抽检,督促各政法单位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公检法司人员对区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现场庭审观摩,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执法水平。三是从政法各单位抽调执法司法办案的优秀业务能手组建全区执法司法督查队伍,旨在发现和解决全区政法领域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12.针对“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

  按照《武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在召开委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三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报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并在会议召开后一周内,将相关会议记录复印件、会议纪要等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13.针对“文风不实不正”问题。

  一是已对各类调研报告、对照检查材料、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存在雷同内容进行修改,且对撰写材料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反思,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完善信息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内容雷同的材料。二是依托委务会、“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悟,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

  14.针对“责任意识缺失”问题。

  一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今后,对于下拨的专项资金将签订《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承诺书》,督促接收单位按资金使用用途做到合法合规、专款专用。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撰写了《武江区关于未成年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调研报告》,全面掌握当前我区未成年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剖析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工作举措。三是在今后的调查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的落脚点,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让调查研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5.针对“末端落实踩虚踏空”问题。

  一是推动各镇(街)对4个未完成建设的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室开展实地建设工作,现已全部完成。二是持续培养一批品牌调解组织和品牌调解室建设,“张美丽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并运营。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工作的培养和督导检查,落实打造人民调解品牌工程工作任务。

  16.针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一是补收2020年工会会员会费,并缴交回工会账户。今后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按时收取会员会费并及时缴交到工会账户。二是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标准范围发放福利补贴。三是追回有关干部2021年多发的2天应休未休假补贴并及时上交国库。

  17.针对“超标准使用工作经费采购物资和多付税金”问题。

  一是向被采购公司发出《关于项目款项多收税金的函》,要求对方退回我方多付的税金。二是加强对报销票据及合同的审核,认真核实发票与合同关于税金是否一致、税率是否符合当时增值税政策。三是针对“购买超出限额标准”的问题,加强对《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学习。今后在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前,加强与区财政部门对接沟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标准,认真按照配置标准执行。

  18.针对“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采购程序,超过1万元(含1万元)以上涉及政府采购的开支均先经委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后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应采尽采。二是重新梳理2020年至2023年财务合同,补充完善落款时间。今后,加强对报销票据及合同的审核,要求报销前必须完善合同各项明细,明确落款时间。

  (三)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9.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推动机关党建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融合,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2023年度工作总结、政法工作报告。二是立足岗位职责,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养。紧紧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实践锻炼,加强融会贯通,努力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展现更大作为。

  20.针对“支部班子核心作用未发挥”问题。

  一是已召开支委会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二是规范议事决策,研究制定《武江区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员管理等工作。

  2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按时按质开展“三会一课”,每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委机关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开展上党课。二是选派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发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会议记录撰写、末位发言等相关党务知识,提升党务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擅自扩大会议范围,以全体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等现象。认真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杜绝插页情况。

  2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缴交制度,安排党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委员重新对2021年-2023年党费缴交情况进行核算。二是对未足额缴交的1名党员开展追缴党费,并已及时缴交至指定账户。

  23.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要求,杜绝主要领导先于其他班子成员表态的情况发生。2022年以来,未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议”,严格落实逐个议题逐个讨论表态,杜绝“打包通过”情况发生。2022年以来,未再出现类似情况。

  24.针对“决策事项落实有偏差”问题。

  一是今后将严格决策程序,经委务会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提交委务会重新审议作出决策。二是已开展提醒谈话,由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同股室负责人谈,确保正确履行班子集体决策事项。

  25.针对“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足”问题。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做好归档。

  26.针对“选拔任用材料审核不严格”问题。

  针对“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信息填写不完整、本人未签名确认”问题,已要求相关人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补充填写并签名确认;针对“2023年提拔干部《谈话调研推荐人选记录表》无谈话人签名”问题,已让谈话人补充签名。今后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安排专人重新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做好查漏补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做好归档确保类似问题不发生。

  27.针对“人员配备长期不到位”问题。

  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沟通协调,选优配强区法学会干部队伍。

  28.针对“借调干部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今年5月,已将超时未返岗借调人员退回原单位。二是规范借调干部手续,规范用人行为,坚持借调手续前置,杜绝随意借调。

  (四)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29.针对“对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排查廉政风险,形成年度廉政风险清单。二是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前往韶关市粮食安全廉政教育馆接受现场教育。三是已结合季度提醒谈话工作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开展提醒谈话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原则,开展提醒谈话,增强干部“高压线”和“底线”意识。

  30.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经核查,我委已完善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并在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处置销账。二是今后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理盘点固定资产,及时做好调拨、清理等处置工作并完善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委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巩固整改落实成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全区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常抓不懈,做好后续整改落实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努力做到全面彻底整改;紧盯未完成和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分阶段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挂单销号、动态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不完成任务绝不收兵。认真汲取巡察发现问题教训,巩固整改成效,对长期需要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

  (二)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真正发挥好党内政治生活的“净化器”作用,督促委机关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

  (三)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

  以推进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与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把巩固整改成果与加强委机关建设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推进委机关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筑牢底线、提质增效的强大力量,切实解决好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发展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区政法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0004;电子邮箱:wjzfw2007@163.com;邮政信箱: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政府政法委信箱;邮政编码:512026。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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