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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武江区关于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培育与扶持办法》(韶武府规〔2019〕3 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0 14:17: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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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措施,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并经区九届政府第 68 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废止《韶关市武江区关于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培育与扶持办法》(韶武府规〔2019〕3号),请各单位遵 照执行。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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