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27 09:11:01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
1征地审查报批征地批准文件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收到征地批准机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村公示栏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2征地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公告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收到征地批准机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之日和印发征地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   
▲村公示栏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3征地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收到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村公示栏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