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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武江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5-07 15:18:00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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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武江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201857日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武江区社工委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江区社工委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 

(二)部门主要职责

武江区社工委是主管社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开展社会工作,督查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第二部分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度总收入44.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71万元,增长235.1 %。主要原因:一是上一年度区社工委是新成立单位,办公场所与办公设备均未配齐,二是本年度为配齐办公设备导致办公经费增加,三是工作任务和工资福利增加。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万元。

5.其他收入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6 万元,下降68.6 %。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其他收入是区委政法委转来办公经费6.5万元,二是本年度其他收入是由市社工委拨付社会工作专项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度总支出44.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30.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1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30.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26.8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决算支出0.7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决算支出2.5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决算5.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1%,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4%。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5.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5.3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工作任务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21.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增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56万元,增长18.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福利增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7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江区社工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100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万元,比上年减少1.93万元,降低1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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