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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30 10:21:00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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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政协机关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机关内设两科一室:办公室、组织联络科、宣传教育科(挂提案工作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其中办公室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政协其他会议的材料、会务筹备工作;组织实施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协调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的视察、参观、调研和座谈会等活动;调查研究本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情况,做好调查综合,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负责收集和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联系和沟通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保持与市政协和各地方政协组织的横向联系;负责起草、校对、文印、收发等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办公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协、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负责其他行政事务。

组织联络科负责联络和接待各地政协来访人员及本会组团出访的联系组织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团体,促进各方面的团结和合作;协助做好区政协委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联系和组织各专委会开展考察、参观、调研、联谊等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教育科负责爱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起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等文字材料;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和交流政协工作经验;负责新闻报导、信息工作和编辑《武江年鉴》、《档案》政协部分;负责委员提案的征集、整理、交办、催办和跟踪督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总收入357.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6.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6.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8.51万元,增长52.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工作任务增加,二是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调整标准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273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339.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9.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9.67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7.33万元,增长52.7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作任务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252.92 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抚恤支出20.6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6.1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5.21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协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0.9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0.6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0.3万元的100 %。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6万元,增长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 万元,下降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6万元,占6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境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工作磋商支出0.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发生国内接待8次,接待人数共75人。主要包括上级政协部门、其他县市(区)政协部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降低45.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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