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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武江团区委决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5-07 15:36:59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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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武江团区委决算公开(201857日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团区委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团区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团区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团区委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团区委是区委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的群众团体,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团区委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团委的部署的各项工作,指导我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紧贴青年群体需求,广泛开展青年人才开发工程、青年文化工程、青年就业创业工程、希望工程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年服务机构;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青少年群众团体的领导,指导各团体按照团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完成区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团区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团区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团区委2016年度总收入6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加7.92 %。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5.其他收入36.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69万元,增加424.12%。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团区委2016年度总支出51.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264.40%主要原因是年初在职工作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4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改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年末人员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1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47万元,增长11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作任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81万元,增长6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作任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49.3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0.3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42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0.55万元的3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0.55万元的38.1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接待及加强与其他县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2016年,本部门无接待国外来访团组;发生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52人,主要包括上级团委、其他县市区的团委及基层团委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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