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决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根据我会的实际不内设职能股室,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由区总工会统一编报决算。
2、职能:
(1)武江区总工会是区委领导下的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
(2)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向职工提供帮扶、依法维权、就业指导。
(二)人员构成情况
武江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2名,实际在职人数2名,退休人员3名。下属机构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实际在职人数1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韶关市总工会韶工办(2016)3号文关于《2016年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工会要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根据韶关市总工会关于《2016年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百项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开展文娱活动,对职工文化建设工作有资金投入,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
第二部分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 韶关市武江区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入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74.93万元,比预算总收入45.62万元增加收入29.31万元,增长了64.75%。
(二)预决算支出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75.96万元,比预算总支出45.62万元增加支出30.34万元,增长了66.5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总额70.96万元,比基本支出预算额38.62万元增加了32.34万元,增长了83.74%;项目支出决算5万元,比项目支出预算额7万元减少2万元。
2016年度部门决算项目支出全部用于“五一节活动及机关游园活动”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度总收入 75.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74.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6.12万元增加28.81万元,增长 62.47 %。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付日常公用经费大幅提高;二是人员社保、调资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1.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人员调入的公用经费转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度总支出 75.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5.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5.96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决算总额70.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4万元其他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五一节活动及机关游园活动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3.62万元增加27.34 万元,增长62.68%,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资、住房维修基金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7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62万元增加(减少) 30.34万元,增长(下降)66.50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大幅提高,人员社保、调资、住房维修基金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7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4.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62万元增加29.31 万元,增长64.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资、住房维修基金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74.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项目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武江区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8 万元,完成预算 0.4万元的45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8 万元,完成预算 0.4万元的4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已交政府办统筹使用,车辆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统一由政府办承担。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89.94 %。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增长)65.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已交政府办统筹使用,车辆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统一由政府办承担;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0.18万元,占 4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 0.18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发生国内接待 4次,接待人数共 30人。主要包括上级及兄弟单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1.5万元,(降低)31.8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为16.02万元,种类有汽车、空调。固定资产数量共有3件,包括通用设备2件,小计1.34万元和汽车一辆小计14.68万元,2015年9月交由区政府统筹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完成“五一”劳动节活动、大型职工体育运动会等2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