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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8-14 23:58:00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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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2个,

分别是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武江区体育局。根据职责,区委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文秘股、综合信息股、督查调研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武江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区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2)加强区政府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的有序,加强车辆、机关食堂、物业、环境的管理;

3)负责区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报废及车辆档案的管理,负责区机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车辆牌证管理、组织实施定点加油;

4)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和配套设施的维修,改造和使用安排等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区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和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性重大会议的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区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用餐及服务管理工作;

7)协助推进区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抓好机关后勤岗位培训、等级考核工作的职能;

8)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总收入120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5.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0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加0.09%。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其他收入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3万元,减少55.6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项目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总支出1232.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5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8.72万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科学技术(类)支出16.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2017年档案数字化经费项目支出13.71万元;涉密信息化建设资金7.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17.9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其他支出(类)支出277.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277.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4万元,增加76.9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1.69万元,增长31.5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88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收入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9.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52.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9.53万元,增长35.52%;主要原因项目增加,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88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93.2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35.3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局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99.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13.71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档案数字化经费项目支出13.71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46.5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局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9.33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和户外健身的器材设施资金。

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6.2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普惠金融村村通项目资金26.2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42.11万元,主要于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都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27.68万元,降低56.5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国有资产总金额7004.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5306.71万元,专用设备:2.71万元,通用设备(含车辆)1562.69万元,家具用具132.2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本单位没开展绩效工作项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在部门决算中没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没有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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