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负责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看望慰问工作、丧事处理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离休、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是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的挂靠机构,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管理的工作机构。区委老干部局2017年有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45人。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总收入622.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8.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33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活动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
5.其他收入0.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66.4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总支出622.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9.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45万元,下降50.61%,主要原因是活动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0.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保障类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46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保障类支出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2.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独生子女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5万元,增长22.7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增加。
4.农林水(类)支出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山区创业青年培训经费,与上年决算相同。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61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27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保障类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59万元,增长22.4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保障类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95.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活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82.1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慰问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8.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4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2万元,主要用于山区创业青年培训。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万元,增长503.46%。主要原因是:经费分类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部门未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