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年预算组成单位共5个,分别是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韶关市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韶关市武江区档案局(馆)、韶关市武江区政府信息中心、红十字会。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区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人员构成情况
武江区政府办公室有行政编制16个,实有人数15人(有一个工勤编),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8个,实有人数6人,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下属单位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编制6个,实有人数2人,武江区档案局共有事业编3个,实有人数3人,武江区政府信息中心共有事业编7个,实有人数5人,红十字会共有编制2个,现实有人数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紧紧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主动提出建议,协助拟定有关政策措施。
2.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以及乡镇、街道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负责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4.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49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96.49万元,比上年504.07万元减少7.58万元,减幅1.5%。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49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96.49万元,比上年504.07万元减少7.58万元,减幅1.5%。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57.91万元,占92.23%,比上年387.11万元增加70.8万元,增长18.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8.58万元,占7.77%,比上年116.96万元减少78.38万元,减少67.01%。主要为:区法制局行政复议费1万元,办公设备维修、购置等经费5万元,区法制局山林、土地纠纷调处费1万元,法律顾问费8万元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增幅37.14%,原因是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15.78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92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8.7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6年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积极完成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代的工作。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