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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组织部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5-07 12:48:00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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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组织部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能是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负责编纂中共武江区组织史。提出镇、区直各部门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党外干部。贯彻执行、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时俱进。检查督促组织、干部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主管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和协调好全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检查、指导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区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负责区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全区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区组工课题、信息的调研、收集和上报工作。承办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有3个,分别为办公室、干部股和组织股。归口管理及挂靠的机构有老干部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老干部活动中心为老干部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组织部(含老干部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编制数为12名,实有人数10人。党校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为2名,实有人数0人。老干部活动中心事业编2名,实有人数2人。退休人员 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区镇两级换届和201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党员干部培训;困难老党员、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大学生村官补贴发放和社保缴纳;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人才考核工作;远教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47.40万元,比上年减335.04万元,减幅37.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7.4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547.40万元,比上年减335.04万元,减幅37.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47.4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3.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8.12%,比上年增25.02万元,增幅29.09%,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93.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5.39%,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360.06万元,减少47.79%,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项目支出442.84万元,区配套310.6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6万元,比上年增3.2万元,增幅30.77%,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12.6万元、印刷费0万元、会议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5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5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5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3.8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9.62万元,专用设备1.24万元,图书、档案0.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0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通用设备1.1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16万元,原因是办公设备增加。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2016年区镇两级换届,党员干部培训,直工委党员代表大会,困难老党员、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大学生村官补贴发放和社保缴纳,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等8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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