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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29 17:27:00 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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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职能是老干部局是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的挂靠机构,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管理的工作机构,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有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4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负责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看望慰问工作、丧事处理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离休、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05.81万元,比上年增85.9万元,增幅20.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8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05.81万元,比上年增85.9万元,增幅20.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05.8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68.8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70%,比上年增69.98万元,增幅17.54%,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8.8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6.9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3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15.92万元,增长75.77%,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其中:刚性支出项目4.93万元,零基预算项目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项目2.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2683元,其中通用设备28890元,专用设备4805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498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负责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看望慰问工作、丧事处理工作等5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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