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公开 > 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度韶关市武江区体育局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8-05-07 13:30:00 来源:本网站
打印

 

2017 年度韶关市武江区体育局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武江区体育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武江区业余体校。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区体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设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构成:核定事业编4人,其中:参公事业编2人,事业编2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实有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体实施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省、市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全区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地方性体育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2.指导和推动全区体育改革,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和检查区属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体育工作;支持、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体育工作;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制定区级体育竞赛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体育竞赛的综合平衡;组织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

 5.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研究、指导和管理区青少年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6.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体育设施和器材装备标准指导体育设施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51.37万元,比上年增146.18万元,增幅138.9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群众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农村健身工程等预算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51.37万元,比上年增146.18万元,增幅138.9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群众体育活动、体育竞赛,乡镇农民健身工程等预算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2.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6.8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比上年增5.47万元,增幅17%,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的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1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为体育工作经费,是今年新增的项目。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212.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比上年增加 143.5 万元,增幅208%,原因是增加了举办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次,农民健身工程项目,体育馆对外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等支出,这些普惠项目的大大增加了预算经费支出。其中:武江区体育场所免费开放资金20万元,预留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资金50万元武江区体育场所免费开放资金20万元,以及举办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等共计122.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06万元,比上年增1.27万元,增幅31%,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1.8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期初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0.84万元,其中:一般通用设备5.8万元,体育专用性设备4.89万元,家具类设备0.15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群众体育活动赛事的举办、乡镇农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安排等23项工作,实施23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7年无此项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