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委与综治办(维稳办、创平办)、610办、国安办、依法治区办和社工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为办公室。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区委的决策和部署。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区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6、组织、协调或指挥处置本区的有关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7、研究和指导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创平办)、市委防范办、市国安办等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行政编制人数13人,财政拨款在职人数11人,财政拨款退休人员(含依法治区办2人)共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
2、610专项业务工作
3、国家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建设日常工作
4、创建平安武江工作
5、武江区司法救助工作
6、全面铺开城乡网格化工作
7、爱路护路宣传月工作
8、依法治区工作
9、社会体制改革项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29.79万元,比上年增加186.24万元,增(减)幅76.5%,主要原因是工作范围扩大、项目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7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29.79万元,比上年增加186.24万元,增长76.5 %,主要原因是工作范围扩大、项目经费增加及工资福利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29.7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21.5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1.6%,比上年增加47.25万元,增幅27.1%,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及工资变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0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8.4%,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4.7%,原因是业务工作范围增大。其中:001项目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经费19.2万元,与上年经费持平。主要用于各镇街综治中心的日常运作经费。002项目开展回访帮教、安全监控工作经费1万元。003项目国家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建设日常工作经费2万元,与上年经费持平。004项目创建平安武江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平安武江创建工作的日常开展及宣传等。005项目区级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专项奖励资金5万元,与上年经费持平。用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专项奖励。006项目武江区司法救助资金20万元,与上年经费持平。用于司法救助的专项资金。007项目610专项经费4万元。008项目全面铺开城乡网格化工作2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2016年起全面铺开城乡网格化服务工作,已步入正轨。009项目爱路护路宣传月工作1万元,与上年经费持平。010项目依法治区经费1万元,用于依法治区办日常开展。011项目社会体制改革项目经费1万元,用于社工委开展社会体制改革工作。010、011项目系新增项目,因2016年底,区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将区社工委、区依法治区办纳入政法委一并开展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04万元,比上年增加18.64万元,增幅68.93%,原因是机构改革,工作范围扩大,重点工作任务增加。其中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6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18.1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9万元(不含会议费),与上年数相比增加0.2万元,增幅25.3%,原因是机构改革,涉及各项业务相应增加。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9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固定资产)38.8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5.0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3.8万元)。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3.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添置。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信访维稳综治中心、平安创建、网格化工作、国安办、610、综治、维稳、社会体制改革、依法治区等9项工作,实施9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