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武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武江区工商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正科级建制单位。区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经检大队2个事业单位,并设4个派出机构工商所。职能有:贯彻执行工商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市场主体信用分类,指导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监管商标和特殊标志、广告、经纪、拍卖活动、实施动产抵押登记,合同行政管理。查处不正当竞争,监督商品质量及服务,指导消费维权等等。
(二)人员情况
2016年12月底编制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8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86人(行政83人,事业3人),另外退休17人,无离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做好禽流感防控,社会办市场升级改造;商事登记改革,实施“七证合一”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和登记电子化改革,推进企业信息公示;监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打击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抓好打私、打传、规范直销、“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做好消费维权,商品质量抽检处理;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完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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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部门预算130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3.92万元,比上年1000万元增加了303.92万元,增加30.39%,原因是增加了车补费用,住房维修管理和补贴等费用。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0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03.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223.92万元,占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占6%,
(一)基本支出预算1223.92万元,占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2.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占6%,主要为:打假经费支出2万元,打传经费支出2万元,工商补助经费支出26万元,省提前下达2017年缉私补助经费5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2.8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70.2万元,增幅68.42%。增加原因1.人员增加,相应办公费增加;2.公务用车增加1台,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3.2017年新建区工商局工会,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23.15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72万元、培训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8万元、电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福利费26.7万元、其他费用67.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15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2.05万元,增幅16.94%。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1台。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4.15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会议费0.7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无变化。包括多功能一体机0.5万元,台式计算机0.5万元,网络配套设备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330.3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07.4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98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1.完成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2.继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打私、打假专项整治,3.落实城市提升重点项目,继续做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等三项工作,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