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韶关市武江区人大办公室预算公开(2018年5月7日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武江区人大办公室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2018年人大机关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机关内设一办四工委:办公室、经济工委、内务司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选联任工委。
2、武江区人大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实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检查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
( 2 )负责区人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会务以及对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处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武江区人大常委会共有编制数16个,实有人数14人。(截止到2017年12月)。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区人大机关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
2、负责区人大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区人大机关的财务、印务工作,保障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30.40万元,比上年增63.53万元,增幅17.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0.4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30.40万元,比上年增63.53万元,增幅17.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30.4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97.1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2.63%,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7.23万元,增幅16.84%,原因是人员有调动增加,工资福利有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141.7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3.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37%,与上年预算增加了6.3万元,增加了23.33%,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召开会议等项目费用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减少55.70%,原因是人大会议经费(印刷、办公费减少)。其中办公2.3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0.2万元,减5.41%,原因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18万元,减少19.1%,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38.35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主要是办公用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空调等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工作目标有:完成人大会议的召开、人大代表的培训、视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