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武江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武江区财政局局长 陈雪延
(2018年6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武江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我区财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韶关振兴发展三大主题工作,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为武江争当“韶关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来源于我区的财政总收入完成171,479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1,934万元,同比增长60.07%;上划省“四税”收入18,030万元,同比增长17.12%。
2017年武江区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48,515万元,其中: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42万元,同比增长10.43%,完成预算的10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805万元、同比增长15.7%,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4,113万元、同比增长43.36%;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完成7,910万元、同比增长22.05%;企业所得税完成4,057万元、同比增长38.61%;个人所得税完成1,914万元、同比增长40.12%;非税收入完成14,137万元、同比增长2.25%;
2.税收返还收入9,284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633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897万元。
5.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10,928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8万元。
8.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区级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130,26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120万元,同比增长24.71%,其中:行政运行经费5.1亿元(含工资及各项津补贴4.8亿、公用经费支出0.3亿元),社会保障类涉及的民生项目支出5.3亿元,公共安全、科技、国土等其他项目支出1.6亿元。
2.上解支出4,025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17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预算法》要求,对净结余资金(累计6,11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再保留净结余,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8,253万元(为上级专项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8,470万元。其中:
1.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主要由于财政部自2017年4月起停止征收该基金;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
2.上级补助收入6,855万元。
3. 调入资金3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3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067万元,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支出6884万元,主要为环卫人员经费,体育活动及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等。
2. 调出资金1183万元,为连续结转两年未使用资金,按《预算法》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应作“调出资金”处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403万元(为上级专项结余)。
三、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及资金结余情况
2016年的结余结转资金为12,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结转10,928万元,政府性基金专项结转1,309万元。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区的结余结转累计资金为1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18,25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403万元。
四、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将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37,776万元调增为38,826万元,调增1,050万元,调增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43%,完成预算的100.3%。
五、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7年收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9,8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2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6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897万元,支出72,515万元,结余8,015万元。
2017年收到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855万元,支出6,475万元,结余380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期初政府性债务余额24,969.88万元,当年新增债务5,000万元,偿还债务本金0.43万元,期末债务余额29,969.45万元(含一般债务29,112.45万元、专项债务857万元)。上级核定我区2017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0,090万元(含一般债务限额29,17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11万元),我区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在当年新增债务5,000万元中,全部为新增一般性政府债券,当年已安排5,000万元,到年底实际形成支出316.19万元;当年偿还债务本金0.43万元,为江湾镇历史存量债务还本。
截至2017年12月底,武江区债务余额为29,969.45万元,具体为:
1、存量政府性债务73.45万元,其中重阳镇4.05万元、江湾镇69.40万元,该部分为历史遗留存量债务;
2、新增债券8,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甘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建设以及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3、置换债券21,896万元,其中:21,000万元用于置换甘棠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债务、857万元用于置换龙归镇高寨续源电站项目的债务、39万元用于置换江湾香厂龙电站建设项目的债务。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预备费为800万元,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安排乡镇工作补贴、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配套资金、2017年社区康园中心工作经费(区配套)、新时期精准扶贫驻村干部驻村补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生活补助经费、2017年度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会经费、食品安全巡查人员经费等,剩余342万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
将本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财力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计8,967万元调整用于2017年需要增加的预算支出以后,剩余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再保留净结余,调整完后,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为6,117万元。
九、“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合计700.9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3.57万元,下降18.92%,主要由于公务接待费减少186.21万元。分项目看,因公出国(境)经费15.47万元,较预算下降20.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2.3万元,较预算增加64.11万元,增长12.86%,主要由于区公安局使用上级专项资金采购了5台特种警车、区林业局森林公安使用上级专项资金采购了1台囚车合计70.56万元;公务接待费88.86万元;会议费34.66万元。
十、重点支出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区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切实保障省重点民生项目贯彻落实,民生支出增幅持续高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水平,省十件民生实事支出进度较快,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区11类民生支出(即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完成92,093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16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67%。区本级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4,5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补短板,促发展。
一是落实市政府企业扶持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出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通过安排科技经费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鼓励企业发展,为扩大税源提供强劲动力。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有效保障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2017年,区财政共争取上级补助收入89,814万元(含完成市财政任务二等奖奖励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927万元,增长19.93%;争取新增政府性一般债券5,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建设。三是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支出,以政府投资撬动宏观经济增长,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健康、平稳发展。2017年,用财政八项支出推算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5%,拉动我区的GDP增长1.6%,发挥了财政宏观调控功能。
(三)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积极服务稳增长、促发展大局。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的财政政策,扎实抓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项工作落实,对已完工的项目结余资金、结转年度超过2年以上的专项资金,依法依规收回国库,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我区民生项目支出;及时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实施单位,把各单位预算支出进度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促进财政资金支出,力压财政存量资金,以支出促增长;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印发了《韶关市武江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韶关市武江区区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项目评审时限,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四)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权管理。
一是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全口径的预算体系,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预算支出绩效,腾出资金优先安排民生支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提高。二是继续做好“进一步理顺市与市辖区权责关系改革”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职能。三是完善重要项目、重点领域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管理。2017年印发《武江区派驻区属国企的股东代表管理细则(暂行)》、《韶关市武江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涉及国企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投资评审、差旅费、征拆资金拨付的管理制度。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规定,狠抓扶贫资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会计、预决算公开情况等财政监督检查,根据检察院建议追缴6个违规申报资金的企业套取的财政资金并依规给予处罚,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按照规定审批和使用财政资金。
十一、财政各项工作完成在全市的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43%,增幅在全市1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高于全市县级平均水平5.7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4.21个百分点;全区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5.7%,增幅在全市1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高于全市县级平均水平6.4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5.47个百分点;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4.71%,全市1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高于全市县级平均水平6.9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8.71个百分点。
2017年,用财政八项支出推算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5%,拉动我区的GDP增长1.6%,发挥了财政宏观调控功能。同时,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窗口部门作用,获得“2016-2017年度韶关市武江区文明示范窗口”。
十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根据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是增收入、提质量。积极培植和扩大财源,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整合资源,培育新的增长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总量和质量。二是增支出、提效益。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优先保障民生,促进城乡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三是促改革、强管理。深入推进财政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财政支持区域各项事业发展的力度加大,民生及重点项目的保障更加有力,财政改革成效明显。而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新常态下的财政改革与发展,还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形势和不少新的挑战:一是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不利因素较多。我区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现行财税体制对区级有一定制约,加上中央和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等因素影响,财税持续增长基础仍不稳固。二是影响财政支出进度不利因素仍然较多。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明显偏慢,部分预算单位思路转变不够,对加快支出方法不多,项目推进慢,直接影响资金的支出进度。三是收支矛盾明显。上级下放事权后,下放单位的支出逐年增加,而上级下达的基数不足以支撑事权的职能开展落实,加之政府债券陆续到期,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问题,财政部门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面对,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