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
落实方案(韶关武江大道南建设项目)》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由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韶关武江大道南建设项目)》于2020年2月19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25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修改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芙蓉新城交通路网体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市辖三区及韶关新区融合发展,韶关武江大道南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西河镇大村村、村头村,根据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不符合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4704公顷。为促进本项目的顺利建设,加快项目进程,需要对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依据《关于<韶关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调整的通知》(韶发改重点〔2019〕15号),韶关武江大道南建设项目属于韶关市2019年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西河镇大村村、村头村,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武江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落实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面积为6.3911公顷(其中耕地4.9757公顷、其他农用地1.4154公顷),建设用地0.0790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本项目拟使用6.4704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没有超出武江区剩余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数量。
落实预留规模过程中武江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时间:2020年2月19日
四、公告方式
在韶关市武江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西河镇及项目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韶关武江大道南建设项目)》相关图件。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