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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高创北路项目)》成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7-01 02:07:15

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

落实方案(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

高创北路项目)》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有关规定,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征求武江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批准同意《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高创北路项目)》使用1.7560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编号:440203202001)。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近年来,韶关先后被国内外相关机构评选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城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与日俱增。为进一步加强韶关南北城区的交通联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形象,韶关市启动了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高创北路项目。

  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高创北路项目建设范围部分不符合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修改,拟使用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0〕52号),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高创北路项目属于韶关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西联镇甘棠村、西河镇红星村,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武江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落实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面积为0.9710公顷(其中耕地0.2179公顷、林地0.5427公顷、其他农用地0.2104公顷),未利用地0.7850公顷。本项目拟使用1.7560公顷省内预留规模,没有超出武江区剩余省内预留规模,符合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数量。

  落实预留规模过程中武江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0年6月5日

  四、公告方式

  在韶关市武江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西河镇、西联镇及项目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丹霞大道北道路建设工程,韶关新区高创南路、高创北路项目)》相关图件。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