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武江百香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有关规定,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征求了武江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批准同意《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武江百香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使用12.8229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编码:440203202002)。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武江百香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主要以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为核心区。其中需要新建的是粤北农产品加工物流核心示范园,依据现行规划,粤北农产品加工物流核心示范园选址现行规划为农用地,不是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依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0〕52号),武江百香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属于韶关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为保障武江百香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所需建设用地规模,确保项目顺利建设,需使用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重阳镇黄岸村,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武江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落实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面积为12.8226公顷(其中耕地4.3876公顷、林地6.2375公顷、其他农用地2.1975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本项目拟使用12.8229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没有超出武江区剩余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数量。
落实预留规模过程中武江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0年7月6日
四、公告方式
在韶关市武江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重阳镇及项目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武江百香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相关图件。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