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芙蓉新区下胡村安置房)》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有关规定,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批准同意《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芙蓉新区下胡村安置房)》使用0.2810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编码:440224202003)。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本项目按照村民意愿选址芙蓉山脉南端,山头岭北侧山坡,规划建设面积15.5138公顷,进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其中0.2810公顷不符合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修改,拟使用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本项目属于韶关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属于安置地,选址存在部分不符合建设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建设,需使用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项目落实地块位于西联镇车头村,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武江区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落实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面积为0.2810公顷(均为林地)。本项目拟使用0.2810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没有超出武江区剩余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武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数量。
落实预留规模过程中武江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0年7月28日
四、公告方式
在韶关市武江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西联镇及项目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芙蓉新区下胡村安置房)》相关图件。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3:《韶关市武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芙蓉新区下胡村安置房)》相关图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