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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本网站 发布日期:2023-01-31 11:01:51

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市级空间规划、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和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协调推进全区区域合作与对口帮扶工作。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区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我区跨省区域合作有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统筹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在规定权限内核准或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能源合作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十五、指导监督全区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地方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储备发展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全区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履行对辖区内粮食加工企业的属地监管责任。

    十七、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监测全区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八、拟订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财政投资项目。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辖区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落实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落实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751-8752943

  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武江区政府大楼二楼发改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