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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8 11:02:00 来源:武江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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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公布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邮编:512028,电话:697091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达302余条,其中市政府信息信息公开196条,重点领域公开70条,区政府网站、市食药监局网站等其他各类媒体发布信息66条。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证照核发及注销公告,抽样检验信息,以及药品安全信息等。2016年共发布许可服务类信息26次(许可、注销共1276条)。所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许可依据标准、受理材料要求、办理时限流程、办理时间地点、申报表格网上公示、随时下载;1276件行政许可核发和注销登记事项100%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专项整治情况、企业信用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以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发布相关信息15条,抽检信息479批次。

3、发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信息。突出重大节日、“四品一械”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结合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发布肉制品、奶制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食品药品重点整治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多层次的依申请公开渠道,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公众可通过网络提交、传真、函件、当面递交等形式向我局提出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健全组织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落实。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从组织纪律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及时更新公开目录,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重点信息公开到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我局按照《韶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市政府网站上的栏目进行了修改,设置了工作动态、投诉举报、许可情况公告、专行动、科普知识等栏目,为市民和企业服务,积极主动引导舆论。

   (三)强化保密审核,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相关人员审核,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严格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有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智能互动较少。今后,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丰富公开渠道,主

动向社会发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6年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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