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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武江政府信息 发布日期:2011-06-30 15:06:0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编制西河镇2009年度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内容涵盖镇政府200911日至2009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0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办法》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为加快推进西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专门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鉴庭同志为组长,镇纪委书记、武装部长王洪明、镇人大副主席林棋昇、镇党委组织委员黄倩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是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认真部署有关工作。为认真落实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镇除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会外,还组织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专项会议,深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详细解析《条例》和《办法》的有关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任务,扎实落实会议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迅速铺开。

三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迅速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考虑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等特点,同时为方便群众浏览查阅有关信息,我镇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依托具有高点击量的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网站部分后台程序,扩充网站前台版面和空间,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搭建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知识培训,从政策、技术到内容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从内容到形式上要求标准都很高。为将此项工作做准、做实、做细、做好,我们抽调懂政策、懂业务的骨干人员,先后分阶段从政策要求、内容标准、技术操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全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五是提高标准,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因不同群众对政府信息需求意愿不同,在法律及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我镇结合不同部门业务范围不同的实际,因地制宜分配公开权限,扎实推进各部门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了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全镇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8.1%;规章文件类6条,占16.2%;规划计划类7条,占18.9%;业务工作类9条,占24.3%;其他类12条,占32.5%

(二)公开形式

采取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报纸、政府工作动态公开栏、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因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流量较大,内容较全面,公开渠道也很便捷,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镇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我镇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我镇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一)全年公开信息及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年信息公开数

37

主动公开信息数

3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于公开范围”数*

0

5)其他原因

0

*免于公开范围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