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韶武府[2009]24号)

来源:武江政府信息 发布日期:2009-09-08 05:09:5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韶关市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条例》的实施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落实措施具体抓,把施行《条例》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筹考虑,周密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按照《条例》规定,区政府已经确定区党政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党政办公室内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街道要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抓紧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应明确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并确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抓紧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抓紧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分阶段,按程序要求分步骤进行。当前,要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摸清底数,全面清理。应当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逐一甄别与梳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加以分门别类,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完整。在此基础上,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界定政府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四)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1、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把区政府网站建设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部门要利用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wjq.gov.cn)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采购招投标、通知公告、领导政务活动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本单位概况、负责人和机构职能等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的广度。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2、区财政局、物价局要切实加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成本费用的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3、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要负责指导检查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4、各级财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给予必要经费保证。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
  (五)抓紧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单位和普法教育部门要制定《条例》宣传教育方案,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要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区人事部门、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监督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和通报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于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各单位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按照附件格式报送区党政办。联系人:刘芷伊,联系电话:8639939,传真:8623162。
  附: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登记表)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

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登记表

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机构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