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韶州大道南个体小摊贩临时摆卖点的管理,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按照省、市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区域:从韶州大道南“五改三”路口至进孟洲坝路口(韶关城投对面)之间的靠河一侧的路段,严禁在划定区域外随意摆卖经营。
二、摆卖时间:自即日起每天下午19时至次日凌晨1时,严禁在规定时间段外经营,擅自超出时间段摆卖经营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三、登记管理:对进入临时摆卖点的个体小摊贩实行登记管理,未取得《个体小摊贩登记卡》的不得进入摆卖区开展经营活动。《个体小摊贩登记卡》请向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办理程序请参考《韶州大道南个体小摊贩登记卡申请指引》(详见附件1)。
四、管理规范:在摆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守法经营,并自觉遵守《韶州大道南个体小摊贩临时摆卖点管理规范》的要求(详见附件2)。
五、防疫要求:进入临时摆卖区的人员,应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扫场所码入场,佩戴口罩,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六、交通管理:请广大市民服从交通指挥,车辆请停放至指定的位于韶州体育公园东的临时停车场。
韶关市武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人民政府
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韶关市武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