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湾镇人民政府、韶关城区供电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区用电营商环境,精简用电报装手续,提高办电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电力需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试点在江湾镇推行“信用+供电服务”信用办电工作机制,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发挥信用建设支撑“放管服”改革、服务营商环境提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作用,通过用户签署承诺书代替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创新举措,进一步简化办电手续,免除以前群众需要跑多个政府部门盖章审批获取物业权属证明的手续,减轻一线审批报装用电工作压力,也让群众办电更快捷、更便利。
二、实施对象
适用于江湾镇区域范围内新装、增容、更名过户等低压居民报装客户。
三、工作任务
(一)试点推行用电报装承诺制。划定用电报装承诺制试行区域,试点推行用电报装承诺制。在试行区域内的用户,申请人通过签署承诺书代替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方式办理用电报装,即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自愿签署《用电报装承诺书》(见附件)即可报装用电。申请人对其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当地镇政府或供电企业有权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撤销有关决定。
(二) 政企联动整治违章建筑。深化政企信息联动,由韶关城区供电局定期向属地政府报送用电报装承诺制报装用电的客户信息,通过有效沟通、及时通报新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地址等信息,协助政府部门及时发现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大违法建筑治理力度。
(三) 实施承诺制负面清单管控。健全用电报装承诺制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政府部门不定期通报摸排出的违法建筑信息,纳入用电报装承诺制负面清单管控。纳入负面清单中的用户不适用于用电报装承诺制服务。
四、其它
本机制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两年。
附件:居民用电报装承诺书
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
